李英鋒
 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職工胡劍兵,近日向南京市紀委和媒體曝出該單位南京項目部的一份“送禮清單”,送禮對象則從局長、副局長、科長、到鎮村幹部……目前,南京市相關部門已對這份“送禮清單”展開調查。(9月3日人民網)
  儘管反腐的力度一直在高位運行,但送禮清單卻從未在公眾視線中消失過。不久前,就曾連續曝出兩份送禮清單:一份是德邦物流長沙分公司向長沙交警20多個中隊的“應酬”明細,另一份是江蘇綠葉農化公司向當地政府官員、銀行領導送中秋節禮清單,清單涉及鹽城市、阜寧縣等地的上百名官員,金額由1000元到5萬元不等。事情曝光後,長沙市交警支隊已責成所有涉事民警將“節禮”折現退還,並對涉事的25名民警予以誡勉談話並責令寫出深刻檢討;而後者則至今沒有下文。
  很顯然,以“送禮清單”為道具,進而拜訪能給自身帶來實惠的“神仙”,實則是一種潛規則,從側面反映出真實的權力生態。對於某些手握公權之人,在其意識中早已習慣了“上供”,收點“紅包”或者禮品,尤其是中秋春節之類的節日,這種“禮尚往來”,就成為了一種慣例。問題是裹挾進權力因素的“送禮清單”背後,其實正是受賄行為的真實寫照。
  送禮清單頻頻現身,凸顯著送禮潛規則的頑固性,挑戰著“八項規定”等法紀規範,刺激著公眾的神經,我們不禁要問:還有多少送禮清單在悄悄地細水長流?
  貪腐沒有級別之分,也沒有數額大小之別。正如湖南程序法學會會長、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黃捷所言,細水長流的節日送禮一樣是腐敗。
  說到底,一份“送禮清單”實則對應著一張“權力清單”,權力有多大,禮品就有多重。只要權力沒有被完全置於籠子中,就可能面臨失範情形,潛規則也會隨之產生。因此,在查清“送禮清單”內幕的同時,還應該認真反思,該如何將權力置於籠子之中,讓權力生態不再如此另類異化。  (原標題:還有多少禮單在“暗度陳倉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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